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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绿化 商品混凝土供应商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8 阅读量: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HMHNT-202404-002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供应商采购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年使用量约2000m3,预算约80万元。

预算单价金额:

型号

单位

最高单价限价非泵送

(元)

最高单价限价泵送

(元)

备注

C15

m3

350

365

含3%增值税发票

C20

m3

360

375

含3%增值税发票

C25

m3

370

385

含3%增值税发票

C30

m3

390

405

含3%增值税发票

C35

m3

410

425

含3%增值税发票

注:

1.如果临时使用的材料不在清单里,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2.各项单价为含税综合单价,包含材料的材料费、运输费、检验试验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费、税金及政策性风险等所有费用。各项投标单价报价超过各项预算单价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供应等,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一年。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投标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表必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业绩要求

材料采购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混凝土供应项目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标书内,并且需提供对应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日期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其余均不认可。)

(6)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授权委托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5日

方式: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于公告期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至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8(江苏恒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6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6室

六、公告发布平台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台北投资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等。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中标人不得延误采购人的需求供货期,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等中标人自行解决,因此产生的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因供货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徐工15996118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恒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8

联系方式:王工 0518-85825969

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