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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二期10KV配电工程物资采购电缆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阅读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江苏)自贸区连云港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二期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国(江苏)自贸区连云港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二期10KV配电工程物资采购电缆项目(货物)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江苏)自贸区连云港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二期项目

2.2 标段名称:中国(江苏)自贸区连云港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二期10KV配电工程物资采购电缆项目

2.3 标段编号:GT10KVDL202403-CG                                

2.4 交货地点:位于连云港市自贸区连云港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

2.5 招标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力电缆

ZR-YJV22-8.7/15-3x400

1140

报价包含材料装卸费用

2

电力电缆

ZR-YJV22-8.7/15-3x150

160

3

电力电缆

ZR-YJV22-8.7/15-3x120

80

4

电力电缆

ZR-YJV22-0.6/1-4*240

15

5

二次电缆

KVVP2/224X2.5

3000

6

二次电缆

KVVP2/222X1.5

1000

设备品牌、厂家推荐表:远东、上上、宝胜。

备注: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须在上述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时投标人必须选择其中之一作为投标品牌并列表说明(格式自拟)。投标人必须承诺所购买材料严格 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采购。投标人不得购买伪劣产品或以旧充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所有材料及其他配件均须确保为国标合格、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知名品牌的全新优等产品。

2.6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收中标通知书后25天内交货

2.7质保期:1

2.8 招标控制价:119.575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 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认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8月至20241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3.7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因不良履约行为、无经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且处于未解禁状态的(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sgcc.com.cn/),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投标企业及授权委托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第五 “投标人承诺书” )

⑵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 等条款精神。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4.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企业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3 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4.4 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4.6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7投标人承诺书;

4.8投标人承诺品牌确定表;

4.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回执单等)

注: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开始时间为:2024年2月292024年3517时止

6.2获取方式:

1)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书报名表(格式自拟)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报名,投标人将报名材料盖章原件扫描PDF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825488377@qq.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方式,代理人员一个工作日内审核(无需电联提醒),审核无误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报名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通过电子邮箱提出);

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1109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20楼代理部

7.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派员送达:请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于2024031109:00-09:30之间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送至上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邮寄: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之前202403100930)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及联系方式及所附资料清单、快递单号等信息)邮寄至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20楼代理部(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联系方式:18652112802),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在途时间,因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09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20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人:孙工

 话:19901572048                      话:1865211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