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数智工投—业务中台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数智工投—业务中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数智工投—业务中台建设,《数智工投-业务中台》方案建设共计涉及21个子系统,其中,业务中台基础建设共计7个子系统,包括用户统一、门户管理、流程管理、基础数据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智能化网络运维监控、协同应用和电子签章;业务管理平台建设共计14个子系统,包括督查督办(三重一大)、纪检监察管理、党务生活建设、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招采一体化管理、合同管理、资产运营管理、供应链管理、生产安全监管、工会工作管理、集团投资管理、财务共享中心(本期建设内容费控、应收应付)、国资监管数据共享平台;并对招标人的建设方案进行深化设计。本次招标内容为深化设计、采购、安装、服务等总承包交钥匙模式;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2.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13.53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标;
2.4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
2.5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4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6个月(2023年4月~2023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含软件系统开发、软件系统运维、信息化建设、数据收集或软件系统集成等)建设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业绩,并已完工或竣工验收合格;
注:
1)业绩时间认定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及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实施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等不能明示,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4)评分类似业绩不得与资格审查中的类似业绩重复,否则不计分。
3.5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3.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见投标文件承诺格式)。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6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于公告期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至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8(江苏恒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信息);
3)项目负责人的近6个月(2023年4月~2023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为花果山大道109号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楼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中心。若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工 联系 人:李工
电 话:18114289927 电 话:0518-85825969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