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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 员工上下班通勤车辆租赁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4 阅读量: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因公司发展需要,现对2023年员工上下班通勤车辆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员工上下班通勤车辆租赁

2.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

3.项目概况:项目内容:50座大巴车1辆

起点

终点

发车日期

发车时间

到达时间

海州区光明眼科医院

灌西投资公司大楼

周一

6:10

8:30

灌西投资公司大楼

海州区光明眼科医院

周五

15:30

17:00

4.  停靠站点:海州区光明眼科医院→新浦汽车总站→郁洲公园→阳光丽景→大润发→苍梧小区→同科→海洋大学→灌西社区综合服中心→灌西机关大楼(末站),回程返之;

5.  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生效日起)

6.本项目报价为单趟1300元/次(含税价),投标人高于本项目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招标方式及原则

公开招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公告期限

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0日

四、项目报价

1300元/次(含税价),投标人高于本项目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 投标人近3年内无不良信誉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 投标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格证书,具有道路客运运输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和合同履约能力;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标书递交内容

1、资格资料

招标时,我公司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核,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车辆保险(交强险、责任险、座位险)等相关资料及保单复印件;

(5)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无不良信用查询记录;

(7)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

(8)提供1辆以上(含1辆)2016年1月1日后上牌的本公司自有50座车辆证明资料;(日后运行车辆为提供材料中所列车辆)

(9)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提供两年内2家大中型企业合同2份、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及对应发票)。

(10)驾驶证(A1五年以上实际驾龄)证明资料复印件;

(11)驾驶员身份证(女年龄26-55周岁;男年龄26-60周岁)复印件;

(12)驾驶员体检报告(三级甲等医院)复印件;

(13)驾驶员3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资料);

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加盖公章做废标处理),准备好原件备查,复印件一律不退。

2、投保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按上述顺序放置至资料袋中并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3、 报价单单独密封,封口加盖公章。(特别提醒)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视为废标:

(1)相关材料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公章;

(3)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

(4)标书内容不完全、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5)没有按照投标人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 。  

七、投标保证金收取办法

1、本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于2023年04月20日16:00前由投标方对公账户汇至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无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有权拒绝接受,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投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在10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组成部分;

3、投标保证金接收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

4、开户行:江苏银行连云港浦中支行;

5、账号:11560188000078077。

八、评标办法及中标

1、评标委员会

招标单位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活动,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由招标单位从评审小组成员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参予投标单位的相关人员接触。

3、中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出现报价目相同时,现场进行二次报价,直至确定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束后,由评委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九、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公司投标活动:

1、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投标人伪造资质证书、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标、围标等骗取中标的;

3、投标人在成为中标候选人后,主动撤回标书,不履行承诺的;

4、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合同期内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的;

5、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十、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16:00时前。(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十一、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10:00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21日10:00时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十三、本招标公告为通勤车租赁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十四、结合目前新能源车辆的普及度和运营情况,为进一步确保本次招标竞价平台的统一性,新能源车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六、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具体问题,可来人或电话联系。

联系人:庄忠明  电 话: 13675269323

监督联系人:张建宝  电 话:13675269735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