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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西盐场海水主送水道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3 阅读量:

1、招标条件

灌西盐场海水主送水道疏浚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灌西盐场海水主送水道疏浚工程 位于灌云县灌西盐场境内,项目计划于2020 3 27 日开工,20204 25日竣工,工程建设总工期30 天。

招标范围:灌西盐场海水主送水道疏浚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8月至20201月)。

3)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5)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6)投标人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拟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7)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北京时间(下同)2020 3 13 日至 2020 3 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因疫情影响,不予现场报名,请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上均须彩色扫描)发送至邮箱报名,经审查合格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注:开标时,以上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填写报名表)

 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张工   13655131708 2672836707@qq.com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没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3 24 1500,地点为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09号工业投资集团13楼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中心。

6.2 开标时的代理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要求

承包人在本工程承建过程中,投标时核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项目主要成员必须全部进驻现场并组建项目部上述人员每月不得少于25天,每天不得少于8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必须向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和项目总监请假,请假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天;每超一天罚款1000元;如未请假连续5天不到场,视为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投标时核准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未经建设单位批准,不得变更;如需变更,需经建设单位批准,否则建设单位解除施工合同,同时将实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并记不良行为。由建设单位委托有工程鉴定资质的单位的对承包方前期投入的工程量进行鉴定评估,对前期承包方已投入的工程量、工程款进行鉴定,前期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后期承包方施工,前期承包方已投入的所有工程量、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结束后60日内进行结算。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猛

  话:15896113331

招标代理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德惠大厦A18

  人:穆玉荣          张工

电  话:18951254562      13655131708